得看公积金所在地的规定,有些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使用公积金还房贷期间不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但是也有城市规定办理逐月提取还贷(简称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还有剩余资金的职工,不必等到撤销冲还贷业务,即可每把公积金账户剩余的资金提取出来冲还本金。
比如武汉市规定:家庭名下有纯公积金贷款在还款中,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办理委托扣划偿还公积金贷款,暂无法提取。
泉州市规定:推出冲还贷+还本业务,公积金缴存人不必等到撤销冲还贷业务,即可每隔12个月一次把公积金账户剩余的资金提取出来冲还本金。
如何办理公积金还贷?
办理公积金还贷需要按照初审、评估、审核、办理担保手续以及签订借款合同和住房资金管理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的步骤进行。
1、初审:住房资金管理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经初审合格以后,由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拿《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但是经济适用房是不需要评估的。
3、审核:申请人拿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要求的初审材料到进行贷款审核。假如合格,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拿《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根据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