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日前,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对鹰潭市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办事处)原二级调研员吴震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震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在干部、职工工作调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损害群众利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以权谋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超计划外生育;纪法底线失守,利欲熏心,与商人朋友形成合作牟利“朋友圈”,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震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鹰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鹰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震亮开除党籍处分;由鹰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吴震亮简历
吴震亮,男,汉族,1969年8月生,江西玉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至2007年2月,历任鹰潭市月湖区童家中心小学教师,信访办科员,白露乡副乡长、白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童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月湖区商业局副局长,夏埠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村镇环卫办副主任,环卫处处长,童家镇党委书记;2007年2月至2008年8月,鹰潭市月湖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鹰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鹰潭市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鹰潭市信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鹰潭市信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6年2月至2019年6月,鹰潭市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办事处)调研员;2019年6月至2023年3月,鹰潭市政府驻深圳招商引资办公室(办事处)二级调研员。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