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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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资金和商业银行资金,贷款职工需分别准备贷款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资料
(1)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和配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火化证或死亡证明)。
(8)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3份、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申请人名下指定银行一类银行卡复印件1份。
(10)夫妻二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公积金中心对原件建立电子档案,复印件交房管、不动产等部门。
2、银行商业贷款业务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确认书》原件一份。
(2)夫妻二人征信报告各一份。
(3)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和配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4份。
(5)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火化证或死亡证明)。
(6)首付款发票及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9)申请人及配偶近半年银行流水(5000元以下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