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说这事,可能有点晚了。
五一期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文化圈性骚扰事件。
(资料图片)
事情始于4月23日,豆瓣上有豆友转载文章爆料,出版品牌一頁folio创始人范新,2016年前对员工性侵未遂。
但因为收到某位“成熟女士”的意见,加上事后就收到了道歉,受害人当时没有选择告发。
后来一頁发布官方声明,表示该事件发生于2016年,早于一頁成立的2019年。范新也没有参与女性向选题工作。
4月26日,出版业吐槽投稿的豆瓣号@青年编辑们,发了一条新匿名投稿贴,宣称身边有两位女性被SH性骚扰。
4月27日,豆瓣专门接收出版界投稿的非官方账号“重版不出来”发布一则曝光帖,爆出鹦鹉史航和作家宗城有过性骚扰女性的行为。
宗城在经历一波举证反举证后,于4月30日在豆瓣发帖公开道歉,并宣称退网改过。
名气更大的史航(曾是《铁齿铜牙纪晓岚》编剧,后因为骂郭敬明的《小时代》一战成名,活跃于各种影视及综艺),时间线却拉到更长。
匿名投稿出现后,不断有人在网上发声,揭露自己和史航相处时,对方的骚扰言行。
5月1日,史航发微博回应,表明情况不属实。
5月2日下午,5位指控史航的“受害者”在澎湃新闻提供了部分可以证明史航确实有实施性骚扰的证据,并联合声明,表示不认同其回应,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5月2日22:03,@三联生活周刊采访了该事件的部分当事人(至少5位),以及和史航有过接触的圈内人。
当晚52分钟后,史航再次发博+晒出微信聊天截图,宣称和发声的女性均有“情感关系”,拒不承认这是性骚扰行为。
5月3日下午,联合声明的当事人之一小默发文,讲述了自己和史航发生交集的始末,以及相处的具体情形。
截止目前,仍然有不少网友发声,据不完全统计,站出来发声指责史航的投稿者已经多达26位。
事情能否有定论,史航能否如发声者要求的公开道歉,还需要交给时间。
但有一点,肉叔非常肯定。
“性骚扰事件”需要越来越多人参与发声,我们要讨论,我们要碰撞(而不是对骂)。
因为这次事件里,有太多的边界没有厘清。而越多人讨论,越有利于边界共识的达成。
其中,就有一个很关键,但如今对于大众来说,也有点模糊的问题:这是性骚扰吗?
以及,在对此类事件的讨论里,有一个缩写极为刺眼,“xsr”。
别简化,不代称,不脱敏,保持关注。
“性骚扰”一词首创于1975年,因一性侵犯事件诞生。
某大学物理实验室的秘书卡尔米塔·伍德忍受了她的上司,实验室负责人三年来的窥视、抚摸和其他性侵犯行为之后,伍德选择辞职。
这起事件被当时《纽约时报》的记者伊妮德·内米报道,在该年8月发表文章《女性开始公开反对工作中的性骚扰( sex-harassment)》,这也是“性骚扰”一次首次出现在美国全国性出版物。
第二年,美国联邦法院首次承认性骚扰属于性别歧视。
(以上内容整理来源:[美] 吉莉恩·托马斯 |《因为性别:改变美国女性职场环境的十个案件》)
这些年来,受到性侵犯的女性在各起案件中获得的胜利,使得法律关于性骚扰有了明确的定义。
在中国。
2021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1010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3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联合指导文件中,第二条进一步补充了性骚扰的范围和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性骚扰是指,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
一个核心判断因素:以受害方的意愿&不适。
图源:韩剧《汉谟拉比小姐》,凤凰天使字幕组翻译
转化成现实情境,就很好理解。
英国公益短片《这就是性骚扰》,导演大卫·休默(对,就是《老友记》里的罗斯)和他朋友一起制作了这个短片,拍摄起源于他们身边许多女性都遭遇了性骚扰。
短片用30分钟,改编自真实案例的小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多种情况下的“性骚扰”事件。
最直观的,还来不及拒绝的身体接触。
比如聊着天就上手示范的男女同事。
翻译:虎扑JRS字幕@不剩菜(下同)
比如明明是头晕头痛却要被揉摸胸部的患者。
最无力的,拒绝了但被强行实施的拥抱或牵手。
甚至,最无声的,用“目光”或者“文字”骚扰你。
更具体的,可参考@人民日报列举的8种情境。
1.被对方反复凝视身体敏感部位
2.对方用身体故意碰撞或靠近
3.对方给你发性方面的短信
4.以性的内容和你说话或辱骂
5.以提拔或金钱等与你进行性交换
6.做出猥亵动作,甚至暴露性器官
7.别人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对你进行抚摸、搂抱、亲吻
8.对方强迫与你发生性关系,这不但是性骚扰,更是强奸
在@三联生活周刊的那篇报道里,五位被采访的当事人,是怎么形容和史航的接触。
WZ说他:“突然上手了。”
QY说他:“用手抓我的屁股,舔我的耳朵。”
阿兰说他,给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拥抱,三次试图摸手。并严正警告了他。
小默说他发了偷拍女生换衣服的照片,用“像水果一样水灵”形容这些女生。
小黄说他,闻头发,亲耳朵,还记得口水的感觉。
小黄跟他说这样子不对,他却得寸进尺。
是不是性骚扰,一目了然。
而更恐怖的是,性骚扰往往发生在瞬间。
且很少留痕。
骚扰过后,加害者甚至依然和善,一切如常。
还是那个爱开玩笑的同事,平易近人互相约定“明天见”的上司,叮嘱着你注意身体的医生,“学识渊博”的文化人。
这种恐怖的如常,于加害者,可能只是一次轻飘飘的“调情”。
于受害者,却是一场漫长无期的伤害。
由女性愉悦社区Yummy发起的《2021年职场性骚扰现状调查》,两千多名受调者中,女性有过一次或一次以上被骚扰经历的接近八成。
超过一半的人在性骚扰发生时,不是不想反抗,而是来不及做出反应。
可即便反应过来,受害者能有什么反应?
指控史航的小默,写了一篇文展现了自己如何被“骚扰”,以及“骚扰”后的心路历程。
当事情发生后,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反抗,是羞耻,耻于他人审判的眼光。
我什么都没有看进去,精神高度紧张,却完全没感到“恐惧”“恶心”或是别的什么情绪,满脑子都是担心被人看到怎么办。
紧随羞耻之后的,是畏惧。
撕破脸会怎么样呢,我就变成了一个“不识逗”的隐患。
他肯定要将这种隐患掐灭在火苗阶段,他会先于我发声,在我们共同的大圈子里,轻描淡写两三句,把我塑造成一个脑子不好使的“文青蜜”,扎手且粘手,务必要远离,而那些跟他利益共同,情志共通的大佬们,真的会迅速远离我。以至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于是,她也和他一样,恢复如常。
如常相处,甚至在微信上如常聊天。
但仅仅因为她没有做出“教科书一般完美”的反抗行为,就能否认她遭受过的伤害吗?
美剧《早间新闻》,有一个情节,比现实更极端一些。
也是职场,新来的女职员受到上司赏识,得到了一件恶性枪杀案的报道机会。
外出时,因为心情低落,被上司邀请去酒店房间看片。
没想到上司不老实,对她上下其手。
从汉娜的表情里看出,她不敢直视对方,浑身僵硬,满脸写着不情愿和恐惧。
但最终,她还是违心地顺从了。
事后,她后悔不已,跑到大领导的办公室想要告发这件事,却被阻拦。以升职封口。
此后这件事一直像针扎在她心里。
直到一位记者过来调查这件事,她才爆发出来,原来一切都是自欺欺人。
原来当时的自己是那么地抗拒,但因为没有来得及做出反抗,默认了行为的继续,再加上自己接受了职位,她无法从不完美受害者中解脱出来。
如同她后来所说,她觉得当时没有反抗是她的错,她这一辈子都无法为自己伸冤。
我们可以从上帝视角看到汉娜当时是有多么抗拒,以及没有反抗,之后带来的巨大心理创伤。
反观这次的事件,与英剧里许多地方都有重叠。
同样是在事发时因为“默许”了一些行为,尽管当时是因为内心羞愧加上权力的威慑,没有进行彻底的反抗,就被人误解成自愿行为。
5月2日,《三联生活周刊》采访了一位长期从事女性维权工作的公益律师吕孝权。
他提到,公安机关并没有“性骚扰”这独立的案由。一部分性骚扰只能进行民事诉讼,公安机关不会受理,除非被认定“猥亵”,会作出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为性骚扰与一般民事侵权案件不一样,隐私性和隐蔽性比较强,受害人一般处于弱势一方,举证能力比较低,因此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现象。
而在举证环节,受害人会提供一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其中施害人给出的聊天记录里可能会有一些逾越领导与下属界限的异性交往信息。
比如领导对下属说,“我特别想你”,对方基于权力不平等导致作出违心处理,回复了笑脸,这在法官看来,就会变成双方自愿行为。
因此聊天记录也只是作为表面证据,除此之外,还应该综合考察全案事实,做全案证据审查,比如双方当时处于什么样的身份关系、角色互动关系等。
上述所说的聊天记录的违心处理,在小默与史航的聊天记录里就能体现。
图源:微博@鹦鹉史航
调情和骚扰的边界,向来模糊。
聊天记录不好解释,现实相处怕引起误会,有一招,非常管用。
借电影《爱情神话》导演邵艺辉的一句话,别上手。
前段时间,很多男性跟我抱怨说,现在女人特别敏感,都不能调情了,也不能摸她们一下了。我说调情和性骚扰的界限很模糊,其实我们从来不应该随便去摸别人,也不应该随便开黄色玩笑,只是女人们过去不敢说,现在敢说一点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次闹得最大的史航事件里,几位当事人公开声明里的诉求,正式道歉。
一个多正当的请求。
除了宗城,又有多少这样的请求等到了郑重的回应。
范新发声明退出公司品牌运营
我不知道,那个阴暗的角落,还藏着多少加害者。
但我确信,越沉默,TA藏得越好。
别放过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