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丨微信群内“无中生有”,江西一男子被拘!

网络暴力

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


(资料图)

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

损害权益和煽动性"

近年来已出现不少因“网暴”

导致当事人轻生的悲剧

2023年6月9日,“两高一部”就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向社会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共20条,其中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坚持严惩立场,依法能动履职,为“网暴”受害人提供充分法律救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安全感,维护正常网络秩序。

近日

赣县区公安局就依法查处

一起采用网络暴力的方式

诽谤他人案件

↓↓↓

日前

赣县区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王某报警称

刘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不实消息

对其及老板汪某

采用网络暴力进行诽谤

经查

刘某与王某、汪某

因同行业竞争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于是刘某为抹黑竞争对手

先后在5个微信群中

发布网络暴力信息

诽谤王某、汪某“要钱不要命”

“肆无忌惮欺压人民”

“明显是黑社会性质”

经公安机关核查

刘某在微信群的言论与事实不符

并损害了王某、汪某的名誉

其行为已构成诽谤

警方依法对刘某

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也不是模糊道德标准的地方

充满戾气的网络霸凌

已经触及法律红线

既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

更严重败坏了网络生态

必须依法严惩

杜绝网暴从你我做起!

来源:江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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