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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4月10日讯(记者 李京媛)4月7日,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1万余元启运港退税款顺利到账,标志着启运港出口退税业务在青岛自贸片区顺利完成,这也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3]8号)后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首笔启运港业务和办理的出口退税业务。启运港退税业务的顺利完成,为持续放大青岛作为黄河流域开放门户作用,打造东北亚航运枢纽和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指向性意义。
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等3部门发文批准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根据前期调研,迅速指导相关企业进行了启运港退税备案变更申请,为企业顺利享受启运港退税红利做好保障。在启运港政策扩围正式实施的4月1日当天,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就在出口货物的货源地向威海海关申报出口。4月7日,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退税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企业当天收齐信息后,提交了启运港退税申请,税务部门即报即审即退,顺利实现了当天快速退税。
青岛菲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江羽介绍:“4月1日,我们公司采购的一批‘试验平板硫化机’设备从威海港装船运往青岛前湾港,并计划发往束埔寨。这批货物原来需要从青岛港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退税周期一般在25天到30天,而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后,4月1日我们即在威海港申报出口,4月7日申请退税当天即退税到账。政策红利的叠加,极大加快和提升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率,拓宽业务通道,提升资源调配能力,为我们拓展海外市场增添了信心。”
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国际贸易部)业务主任刘嘉琪介绍:“在市启运港退税工作专班的支持指导下,片区管委积极推动贸易商、港口及船公司的业务联动,相关口岸监管单位密切协同配合,创新优化监管模式和办理流程,有效提升了片区出口企业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在推动以青岛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出口退税业务落地过程中,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还在充分调研企业需求基础上,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海关、青岛港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首单业务测试。“为更好地推进启运港退税试点平稳落地,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积极服务对接片区出口退税管理一类、二类企业,为企业赠送一揽子启运港退税政策‘礼包’。同时针对启运港退税政策新特点,税务部门协同推动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对启运港退税货物相关信息数据实现共享、共治,探索实施事后监管新模式,推动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落实落地。”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科长熊月所介绍道。
据悉,在青岛港已有的启运港退税政策下,通过叠加离境港功能,可实现出口企业、启运港、离境港等多方共赢。政策项下,对出口企业而言,大大节省了货物从启运港至离境港的途中运输时间和在离境港靠港、等待装船、办理离境手续、换装国际航行船舶等时间,有效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国际贸易动力活力。对启运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直接退税、出口企业缩短退税周期、加速资金周转,更愿意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增加启运港吞吐量,实现出口企业和启运港的“双赢”。对离境港而言,从启运港出发的外贸集装箱货物,只有通过相应的离境港离境,方可在启运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可有效提升启运港与离境港之间的互通能力,扩大离境港集装箱业务规模,助力山东港口一体化发展,提升青岛港集装箱枢纽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