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资料图)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
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董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本方案所称监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
部监事和外部监事。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本方案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投融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2023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
发点,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与实际经营业绩相结合的考
核办法,薪酬方案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
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第二章 薪酬管理办法制定及实施程序
第五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条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
年薪构成。根据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
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年薪标准,基本年薪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
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第八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
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津贴:
第十条 公司监事津贴:
公司内部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
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与外部监事津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
日起的次月发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已经发放的绩效奖金,公司
有权追索。
第十六条 本方案中的薪资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资。
第十七条 新入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薪:
(一)内部晋升:参照第六、七条的标准确定薪酬标准;
(二)外部选聘:根据双方谈判结果,在薪酬标准区间进行确定。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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