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带动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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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顾小萍)“房票”安置政策正带动商品房的去化。5月20日,记者在浦口区房展会现场采访了解到,拿着房票购买商品房成为很多拆迁安置户的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近段时间已迎来5位手持房票的购房人。

17家主力楼盘一一搭台宣传展示,“浦食浦味”特色农产品(000061)展位前来“助阵”,还有浪漫温馨的“为爱筑家”打卡区……5月20日,浦口区精心准备的房展会颇为用心,吸引了大量新人和购房人前往。记者在现场看到,17家楼盘涉及浦口区城南中心、桥林新城、雨山路片区、老山片区、区府片区5大板块。“四大件交付,精装品质保证,实景现房,拎包入住”“总价160万元起,4站到河西”……现场亮相的项目,不仅有不少现房销售,还给出了各种优惠。居住在桥林附近的周先生边逛边比较,“已经逛了好几个楼盘,也到实景现房看过,感觉都不错,今天再来现场比较一番。”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手中有一个250多万元的“房票”,准备再凑点钱购置一套300万元左右的四房产品。

和周先生一样手持房票出现在楼盘销售现场的市民有不少。一个房产项目营销负责人杨波告诉记者,近段时间以来,已有5位购房人持房票购买了他们的项目,“除了现场的优惠,购房人持房票购房还会再享受政府给予的房票总价5%左右的优惠,特别划算。”杨波认为,房票政策正带动区域内商品房项目的销售。

由市建委牵头印发的《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4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是目前除了产权调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的又一新选择。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房票安置不仅能满足更多样化的居住需求,一定程度上还缩短了安置过渡期限,提高了安置效率,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买到心仪的新房。根据政策,房票适用的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报名参与的可售新建商品房,原则上是已领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现房或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年内可交付的期房。目前,在浦口区,符合房票购置政策的项目共有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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