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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9日电 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下称《一揽子政策》)。其中提出,将实施房票安置。研究调整限购区域、购房套数等住房消费领域限制性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
《一揽子政策》包括继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助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以及着力稳外贸稳外资七个方面43条措施。其中延续政策18条、优化10条、新增13条、继续执行2条。
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一揽子政策》提出,设立福建省中小微企业“争优争先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第一期规模100亿元,福建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等。
持续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孵化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再融资。支持该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股权和债权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一揽子政策》提到,在现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对省内(不含厦门)、省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今年较去年扩大生产部分,按照9座(含)以下新能源载客车、3.5吨(含)以下新能源货车及其他新能源专用车,给予不超过1000元/辆生产奖励;9座以上新能源载客车、3.5吨以上新能源货车及新能源其他专用车,按不超过2000元/辆给予生产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推动消费复苏回暖方面,《一揽子政策》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研究调整限购区域、购房套数等住房消费领域限制性政策,落实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新市民购房需求。鼓励各地举办房产推介会,营造促进住房消费的市场氛围。全面推行带押过户,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无需提前还贷,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房票安置,对于使用房票在规定期限内购房,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
《一揽子政策》还提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新机制,因城因地精准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开展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推广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