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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多年前,自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最近转让时却发现该套房子有前任房主家人的户口,该房屋的市场价格因此比同期市场价格低很多。李先生想知道,遇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办?
解答: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纪月华律师介绍,在二手房交易中,时常会出现李先生遭遇的类似问题。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房屋原有户口迁出的时间及逾期迁出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一旦出现问题,买方可以依约定要求卖方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要求一定赔偿。
纪月华律师介绍,上述问题主要涉及的法律为《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纪月华律师进一步介绍,2021年6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也可以解决二手房买卖中的一些落户问题。对于卖方来说,房子过户以后,自己又没有其他房产可以迁入户的,可以直接申请落到“公共户”里。如果房屋过户以后,原先的房主“赖着”不将户口迁出,买方也可以申请将其迁入公共户。
新京报记者 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