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12月28日,北京城建(600266)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城建发展”)发布“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公告显示,城建发展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城建发展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据悉,本次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城建发展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