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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晚,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公示了预申请地块、预申请资格、预申请时间以及其他要求等事项。
预申请地块共计14宗,其中河西区2宗,河北区1宗,西青区2宗,北辰区1宗,静海区1宗,滨海新区7宗。
公告还提到,滨海新区预申请地块手续办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其他各区预申请地块手续办理由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企业联合竞买的,可按照出资比例由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分别交纳预申请保证金,也可由联合体中的一名成员单位交纳全部预申请保证金。
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企业,竞买报名时可不再另行缴纳竞买保证金,预申请保证金可替代竞买保证金。如已缴纳预申请保证金的企业竞得土地,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竞买保证金,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