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四川将培育创建30个左右的“三绿”(即具有绿色宜居环境、绿色低碳建筑、绿色集约型基础设施特征)宜居低碳示范县城。
围绕“三绿”目标和要求,《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模式,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比如,将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县城广场的集中硬地面积不应超过2公顷,同时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的目标,到2025年底,将建设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案例,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县城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上。
在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上,《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县城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其中公共交通分担率提升至2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缺水县城和水环境敏感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