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主办的“水效标识(第三批)实施启动会”上获悉,淋浴器和净水机实行水效标识后,每年将节水近30亿立方米。
2021年12月2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以下简称第三批目录)明确淋浴器和净水机两种产品实施水效标识制度,同时发布的还有淋浴器和净水机产品的实施规则。第三批目录确定淋浴器和净水机两种产品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水效标识。
第三批目录中的淋浴器是指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水供水管路末端,公称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4℃~90℃条件下的盥洗室(洗手间、浴室)、淋浴房等卫生设施上使用的淋浴器(含花洒或花洒组合)。不适用于自带加热装置的淋浴器和恒温淋浴器。依据的国家标准是GB28378-2019《淋浴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第三批目录中的净水机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以反渗透膜或纳滤膜作为主要净化元件,供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小型净水机。不适用于长度或宽度或高度≥200mm、重量≥100kg且净水流量≥3L/min的大型净水机。依据的国家标准是GB34914-2021《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据初步测算,淋浴器和净水机实行水效标识后,每年将节水近30亿立方米。第三批目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提高节水风险防控能力,形成倒逼机制,有效推动产品节水技术进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据了解,我国实行水效标识第一批产品目录确定的产品是坐便器,实行水效标识的时间是2018年8月1日;第二批产品目录确定的产品为智能坐便器和洗碗机,实行水效标识的时间分别是2021年1月1日和2021年4月1日。(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