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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7月22日讯: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近日发布关于对海口市红城湖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一期)地块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不良行为记录的决定。
决定书中,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我局下属单位市质安站在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道客村的海口市红城湖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一期)地块二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浩然存在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缺陷,舆论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行为(行为代码JSFZR-C02-24)。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浩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8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有效期1年。
公示内容:市质安站在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道客村的海口市红城湖片区棚改回迁商品房项目(一期)地块二项目工地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浩然存在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缺陷,舆论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行为(行为代码JSFZR-C02-24)。现对海口拓一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浩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8分,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