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8日电 据“温州住建”微信号消息,温州市发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包括首套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等。
政策提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政策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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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二是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三是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四是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政策还提出,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温州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温州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温州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政策同时明确,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此外,政策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
值得一提的是,“温州住建”微信号6月13日曾发布消息,差异化房贷优惠政策继续出台,温州市住建局与华夏银行(600015)温州分行“政银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安居贷”发布会举行。双方协议落实多项金融纾困政策,特别是创新推出住房消费金融服务产品。当日,温州市创新发布“安居贷”,灵活调整按揭还款方式,借款人前三年可选择只还利息。(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