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6月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下调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等内容。
《通知》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通知》明确其准入条件。《通知》规定,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上述两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外,《通知》明确了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