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7日电 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6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提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通知提到,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前,河北唐山明确,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四川雅安提到,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福建福州提到,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产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2〕1号文件规定的40%再下调为不低于30%。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参照商业银行首付款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陕西西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非普通住房(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此外,二季度以来,甘肃兰州、宁夏银川、贵州贵阳、吉林长春、山西太原这5个城市的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至20%。(中新经纬APP)
(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