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征管“精诚共治” 四川推出36条具体保障措施

4月19日,记者从四川省税务局获悉,日印发的《四川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已于15日起实施。《保障办法》以税费征管“精诚共治”为主线,围绕部门数据共享应用、联合监管、税费服务协作、征管经费保障等方面推出了36条具体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税费征管中的职责任务,对进一步规范税费征管模式、构建多部门协作的共治共管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在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保障办法》明确要以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台为依托,建立“涉税涉费数据共享专区”,实行数据共享目录管理并实施动态调整,加速推进全省二十多个部门(单位)与税务部门涉税涉费数据的汇聚联通共享,共同拓展分析领域、加强数据应用,积极发挥涉税涉费数据在政府决策、税费征管等工作中的积极应用。

在税费执法监管方面,《保障办法》提出要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税费征管协同机制,创新探索税警联络合作机制、纳税人缴费人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跨部门联动执法、联合监管。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财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联合监管措施。

在税费服务协作方面,《保障办法》则是推出了一系列深度协作服务措施,协作的业务领域涵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办税缴费事项纳入“天府通办”、不动产登记办证流程“一窗通办”“全程网办”、纳税人退税退库压缩到账时间、推进出口退税“单一窗口”模式、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便利化、纳税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热线“一线通答”等事项。

(记者 李霁玥)

标签: 四川省税务局 数据共享 市场主体 纳税人缴费人 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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