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人为峰(835300.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15,000,000股且不超过38,00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5,700,00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发行价格区间为3.98元/股~9.8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暂未与主办券商财信证券签订关于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协议,暂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报送关于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近两年,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510.87万元、3123.2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22%、21.32%,平均不低于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人为峰于2016年1月4日挂牌新三板,公司是医药领域从事药品批发、药品代理分销的医药流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