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2个专题实施与12个专项整治成果,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方案》明确,将扎实开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巩固提升、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总结三年行动整治成果等3大项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回头看”方面,除了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工贸行业重点环节、特种设备、农村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外,还将同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据悉,《方案》分3个阶段实施,3-4月为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5-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0-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责任,把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