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质量就是生活质量,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记者从4月7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的202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绵阳进一步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年绵阳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65天,其中优良天数324天,优良天数率为88.8%,同比增加1.1%。
据介绍,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今年1-3月,绵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前三月,绵阳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90天,优良天数79天,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比增加7天。所监测的六项指标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同比下降。其中:PM2.5为每立方米45.8微克,同比下降17.9%,PM10为每立方米68.4微克,同比下降21.6%,臭氧浓度为每立方米114.8微克,同比上升7.0%。在水环境质量方面, 前三月,绵阳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共布设了3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通过监测其中32个断面为优良水体,水质优良率100%。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2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另悉,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2021年,绵阳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39件、同比上升35%;处罚金额1563.20万元、同比上升94%。其中市本级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17件,处罚金额262.35万元。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全省排名第2。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已执行197件,已结案15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组织听证12次,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32件。今年一季度下达行政处罚17件,罚款141.73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件。
绵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绵阳将进一步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其主要举措包括严格执行绵阳2022年臭氧和PM2.5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出台《绵阳市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强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考核,建成国家“无废城市”等。同时,持续深入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以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记者 任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