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 积极影响有哪些?

为加强发展保障租赁住房相关金融政策支持,2月8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障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分析人士看来,监管此举既合理规划了金融信贷管理结构,提高了操作效率,又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租赁住房项目信贷投放预留出一定的空间,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良循环和健康发展。

此次文件的核心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央行、银保监会表示,明确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谈及此次监管释放的信号,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分析称,央行、银保监会此次明确保障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既合理规划了金融信贷管理结构,提高了操作效率,又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租赁住房项目信贷投放预留出一定的空间。进一步来看,加大保障租赁住房信贷投放力度对于整个市场发展来说具有较为积极的意义,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合理住房需求,深刻落实了“房住不炒”目标,有效化解部分困难群体住房及购房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又利于促进房地产业良循环和健康发展。

将保障租赁住房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约束也有迹可循,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为各大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规模及占比设置了“两道红线”,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在彼时答记者问时,央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曾指出,“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通知》同时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保障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从保障租赁住房市场的发展角度看,这是信贷政策放松和鼓励的重要政策,真正促进房贷领域支持保障租赁住房的发展。《通知》的发布,将使得房企的申请贷款动力增强,对于2022年保障租赁住房的更快更好发展,将提供更大的动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租赁住房的意见》,保障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对于房企来说,应该精准理解此类政策。”严跃进补充强调称,当前保障租赁住房是重点产品,原有房贷集中度的政策需要与时俱进积极配合。此次改革的保障租赁住房,必须具备保障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换句话说,房企不能自己认定此类房源,必须获得此类项目认定书,才可以实现房贷集中度的豁免条款。房企应该主动在此类产品方面积极发力,这是商业银行2022年重点推广的房贷产品,房企应该主动把握此类信贷机会。

谈及后续针对保障租赁住房金融政策的扶持方向,央行、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循环和健康发展。

(记者宋亦桐)

标签: 租赁住房 保障性 金融政策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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