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近日雅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雅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根据该《办法》,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网络专项平台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薛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