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围绕用地管理、房屋库存去化两大政策内容展开,推进长沙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自今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其中,在加强用地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当年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转化建筑面积总量不超过上两个年度平均销售总量;精准确定每批次用地挂牌数量、类别及分布,科学设置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及商住比;同时,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提出“商改住”申请。不过,自该《意见》发布之日起新供地项目不适用“商改住”规定。
对于促进房屋去库存化,《意见》则提出包括降低交易成本、降低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促进有序去化及培育商业氛围在内的五点具体建议。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降低交易成本,《意见》规定,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一手房的按契税计税依据的1%给予补贴;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持有1年(含)以上对外转让的,对购买方按契税计税依据的4%给予补贴。而从降低使用成本来说,《意见》还明确了居住在公寓的居民住户,符合“一表一户”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可申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
对此,克尔瑞方面点评称,上述政策是2021年10月湖南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政策在长沙的落地,对商办去库存有一定利好。同时,从长沙2022年首批集中供地情况来看,长沙楼市已经在有意识地减少商办土地的供应,从供应端优化商办库存。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