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办房租赁合同征求意见,涉及租金、免租期、使用费标准等

新京报讯 (记者 张晓兰)4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商业办公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22日。

在此之前,商业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一直参考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商办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简称“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精准适用于商业和办公用途的房屋租赁,针对性、适用性更强。

该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范常见的租赁纠纷,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所称商业办公用房,是指规划用途或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用途为商业或办公的房屋。在一般租赁关系的基础上,合同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租金和免租期、约定使用费用、配合市场主体登记、配套交接验收手续四个方面。

在租金和免租期方面,考虑商办用房租金计价方式较多,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囊括了按日、按月、按年等计价方式,便于租赁双方核算数额。此外,免租期是商办用房租赁中常见的约定,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也将其纳入条款。

在约定使用费用方面,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将电费、水费、停车费、物业费等常见的使用期间发生费用的收费标准纳入条款,既体现了事前告知,也具有合同约束力,避免乱收费乱调价。

在配合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示租赁双方约定租赁房屋能否作为注册登记企业法人等市场主体或非法人组织的住所。如承租人有住所/地址登记需求的,出租人应按约定配合提供登记所需的,且应由出租人出具的材料。

此外,在配套交接验收手续方面,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约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付时核对房屋、物品和各项费用缴纳情况,在《房屋交接验收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避免后续纠纷。

对此,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的示范文本专门适用于商业和办公用途的房屋租赁,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更强;给租赁双方提供了洽商谈判的基础,有助于降低租赁双方的协商成本和合同纠纷。

编辑 武新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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