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2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港交所官网获悉,宝龙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宝龙房托基金”)于2021年8月27日提交的招股书已经失效。
根据其此前提交的招股书,宝龙房托基金的物业组合包括8个购物中心,分别位于上海、杭州、泉州、青岛等地。截至2021年6月30日,宝龙房托基金物业可租赁总面积约45.3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约82.3亿元,平均租用率约96.5%。
从财务指标方面来看,宝龙房托基金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分别录得收益约3.24亿元、3.36亿元、3.58亿元及2.04亿元;同期录得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约7.46亿元、4.8亿元、2.23亿元及1.16亿元。
据悉,去年8月27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宝龙地产”)曾发布建议分拆宝龙房托基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的公告。宝龙地产在公告中称,宝龙房托基金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拥有并投资于来自中国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优质经常性租金收入,为基金单位持有人提供稳定的分派和长期可持续的分派增长,以及提升商业及零售物业的价值。值得一提的是,宝龙地产方面表示,若分拆完成后,宝龙房托基金将不会从事物业开发业务。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