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认贷不认房!四川自贡放宽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政策

中新经纬1月18日电 1月18日,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

具体来看,《通知》表示,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服务人才强市战略,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有宜居。经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以下政策。

一是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为准。除此以外为三套房,不予贷款。

二是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三是对持有天府英才A、B、C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据悉,调整政策自2022年1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据介绍,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原有政策如有与此相抵触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规定将相应作出调整。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分析称,此次自贡取消了此前执行的认房又认贷政策,明确修改为只认贷不认房的标准。根据自贡过去的老政策,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必须符合“无房无贷”,即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偿清商贷。而根据目前新的政策,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中新经纬APP)

标签: 政策 住房 公积金 贷款 认定 执行 套房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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